獎學金

一、申請時間

1. 申請就讀本校的外國學生得於申請入學時一併申請本項獎學金,時間為每年一月一日至四月十日(第一梯次)及六月一日及七月三十一日(第二梯次:只限研究生)。
2. 已具本校正式學籍的外國學生,於每年8月15日前向學籍成績組(大學部學生)或向研究生教育組(研究所學生)提出申請。

二、獎學金申請資格

1. 未獲我國政府補助獎學金者。
2. 提出申請就讀本校的外國學生(不含交換學生及選讀生)。
3. 已具本校正式學籍的外國學生必須另外滿足以下規定: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分數,研究所學生要75分以上,大學部學生要65分以上(已修畢學分之博士班學生可提研究論文以資審查,申請資料格式及內容另行訂定)。

三、獎勵種類

1. 學費、雜費、學分費全額減免,並提供學校宿舍。
2. 生活津貼大學部每個月新台幣6,000元,碩士班每個月8,000元,博士班每個月10,000元。

四、獎勵年限

本獎學金為學年制,每學年必須提出申請,最高年限:大學部為4年,研究所碩士班為2年,博士班為4年。舉凡休學、退學、轉學或畢業,自即日起終止獎學金補助各項之相關費用。

五、其他補助

可向研發處申請機票補助,相關辦法請參考國立臺南大學交換 學生補助要點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