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目的:本校校友麗尊總裁李登木先生為鼓勵本校學生積極從事創作發表及展演、參與各類國內外專業競賽、並赴國外進修以拓展國際視野和為校爭光,特設立本獎學金實施要點。
二、本梯次獎勵項目:
(一)展演獎勵:申請者須於一年內以本校名義發表或展演。
(二)揚名獎勵:申請人須具優異才能、創意、技能之本校學生,於在學期間以學校名義參加國際性及全國性正式競賽,表現優異為校爭光者。
三、欲申請者:
(一)展演獎勵:請於11月20日(二)前送至本校國際事務處。
(二)揚名獎勵:請於11月20日(二)前送至本校學生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