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對象為本校專任教師,且計畫執行期間(當年度11月1日迄隔年7月31日)仍在職者,補助之研究計畫型別分為下列兩類:
(1)個別型研究計畫:申請人曾申請國科會當年度個別型專題研究計畫,但未獲通過任一件補助案者得提出申請。申請補助之研究計畫經學校審查通過後予以補助。
當年度每一申請人以申請一件為限。
(2)整合型研究計畫:由本校三位(含)以上助理教授級以上之專任教師組成研究群,曾申請國科會當年度整合型專題研究計畫(總計畫及所有子計畫主持人皆須為本校專任教師,總計畫主持人須有執行校外計畫之經驗)。國科會審查結果至少有其中二件子計畫未獲通過補助,得由該研究群總計畫主持人代表提出申請。
自109年度起,申請國科會研究計畫者,教授職級最多補助三次為限,副教授職級以下最多補助六次為限。若獲得國科會計畫補助,可重新計算補助次數。
已獲本計畫之補助,於計畫執行期間,同一計畫不得再申請其他補助,否則取消經費補助。
線上申請日期:每年8月15日起
至8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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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機構名稱:國立臺南大學 (以下簡稱本校)
2.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辦理補助申請及相關管理作業。
3.法定之特定目的:002人事管理、109 教育或訓練行政、136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
4.個人資料之類別:C001 辨識個人者、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C011個人描述、C051學校紀錄、C061現行之受僱情形。
5.個人資料處理及利用:
期間:本申請動進行期間,資料庫資料保存及利用期限為補助申請結束後3個月。
對象:與本活動業務相關之校內(外)單位、監督或主管機關。
地區:上述對象所在之地區。
方式:合於法令規定之利用方式。
6.您得依個資法規定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您行使上述權利時,須填具申請表並檢具身分證明文件向本校活動承辦單位個人資料保護聯繫窗口填具「個人資料使用資訊服務申請表」提出申請。若委託他人辦理,須另出具委託書並同時提供受託人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核對。若申請人不符前述規定,本校活動承辦單位得請申請人補充資料,以為憑辦。
7.前條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請求刪除個人資料之請求,不得妨礙本校依法所負之義務。
8.您應確認提供之個人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或需變更者,您應立即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本校活動承辦單位辦理更正。
9.申請人員如不提供或未提供真實且正確完整之個人資料,導致無法進行本活動相關業務時,將無法參與本活動。
10.本校得依法令或遵照主管機關、司法機關依法所為之要求,提供個人資料及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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