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畢業應修至少128學分
(一)適用107學年度後入學學生:
通識課程包括 校核心必修10學分、領域選修18學分,共計28學分。
1.基本素養課程(校核心必修課程):10學分
2.領域選修課程:5大領域至少須修習3領域,且修足18學分。
文史哲藝術領域
社會脈動領域
生命科學領域
科技探索領域
國際視野領
(二)院核心必修4學分。
(三)全修學程:至少應修76學分;必修38學分,核心選修至少38學分。
(四)自由選修至少20學分(可在本系、本校跨院系、外校選修,但通識課程不認列)。
二、課程設計理念:
1. 課程特色:本系課程兼具藝術創作實踐與人文思想內涵,並融入藝術媒體與科技教學。整體課程以紮實之東西方藝術創作實踐為主軸,並輔以專精學理來深化研究思維,整合傳統與現代、人文與科技之間的差異性,重視藝術課程之連貫性及統整性,強化各領域之深度與廣度,兼顧美術專業人才養成與師資培育之多元發展。
2. 課程規劃為五大體系:西洋繪畫創作體系、水墨繪畫創作體系、綜合媒材創作體系、數位藝術與創意設計體系、藝術與設計相關理論體系。以上五大體系兼顧學生就業與深造之需求,依學生個人興趣與生涯規劃選擇畢業製作專長,培養其美術專業能力。
三、能力指標:整體課程應使學生具備下列能力指標:
具備美術基礎知識及理論應用能力 |
具備應用於相關美術文化產業基礎能力 |
具備專業美術創作之能力 |
具備專業應用藝術與設計之能力 |
參與美術展覽及相關競賽 |
具備人文思考能力,參與藝術文化展演相關活動 |
具備設計創意思考與數位設計創作表現能力 |
具備美感教育理論與應用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