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機工程學系/ 九月 14, 2016/ 校內通知

請擬參加105學年度第1學期博士班資格考之同學填妥應考申請表(如附件),申請表本人及指導教授親自簽名後105年10月14日前將交至系辦。
依修業要點規定,每位研究生均應於碩博班開課課程中選考兩科。若有未通過考試之科目,其中一科可以SCI期刊論文抵免,惟該研究生在該論文需為前三作者。選考科目須經指導教授簽名(如無指導教授,則由系主任簽名)同意後始可提出申請。
博士班研究生須於入學後四年內(不含休學年限)通過資格考試。若在期限內無法通過資格考試者,予以退學。

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謝謝!

【博士班】資格考試(筆試)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