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ter for Teacher Education, NUTN
本中心依大學法第十一條、師資培育法第四條第四項、大學校院教育學程師資及設立標準第四條、本校組織規程第二十二條及教育部91年8月14日台(91)師(2)字第91121801號函,設置「國立臺南師範學院教育學程中心」,並訂定「國立臺南師範學院教育學程中心設置辦法」。成立於民國九十一年八月由教務長黃秀霜教授兼任,旋於民國九十二年二月由本校初等教育學系林瑞榮教授兼任。自民國九十五年起,依據大學法第十一條、師資培育法第五條、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第二條、本校組織規程第十六條,設置「國立臺南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民國九十六年八月起,由本校教育學系歐陽誾教授兼任本中心主任,民國一百年八月起,由本校教育學系張正平教授兼任本中心主任,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起,由本校教育學系許誌庭副教授兼任本中心主任,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起,由本校教育學系徐綺穗教授兼任本中心主任,民國一百一十年八月起,由本校應用數學系黃印良副教授兼任本中心主任,民國一百一十二年八月起,由本校教育學系吳純萍副教授兼任本中心主任。
Purpose
本學程之設立以培育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等師資為目的,校各系所學士學位班二年級(含)以上及碩、博士學位班學生在校期間,得申請修習教育學程。
Position
(一) 研擬規劃教育學程發展計劃。
(二) 訂定本校教育學程規章。
(三) 規劃並開設各類教育學程及課程。
(四) 辦理教育學程學生甄選相事宜。
(五) 遴聘教育學程授課師資。
(六) 辦理教育學程其他相關事宜。
MLA
(一) 有效輔導各類已修學程學生。
(二) 提升教師資格考試通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