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業經教育部以中華民國110年11月26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56452A號令修正發布。
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語文)」,業經教育部以中華民國110年11月26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56453A號令修正發布。
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教育部以中華民國110年11月26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56454A號令修正發布。
四、前開各課程綱要,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