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114年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學科知能評量重要訊息通知-國立臺南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重要】114年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學科知能評量重要訊息通知
2024/12/26重要公告
一、旨揭學科知能評量由教育部委由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承辦,電子簡章訂於114年1月1日(星期三)中午12時起公告於教師專業能力測驗中心網站(https://tl-assessment.edu.tw/)。
二、114年度計辦理2梯次評量:
(一)第一梯次於114年1月6日至15日下午5時止受理網路報名,114年2月22日至3月23日進行評量。
(二)第二梯次於114年9月3日至12日下午5時止受理網路報名,114年10月25日至11月23日進行評量。
三、報考資格分為下列六類:
(一)第一類:已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者,且為公私立國民小學編制內專任教師。
(二)第二類:為符合學科知能相關培育條件之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公費生。
(三)第三類:已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
(四)第四類:
1、已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且完成教育實習,但尚未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者(舊制)。
2、已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且通過國民小學師資類科教師資格考試,但尚未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者(新制)。
(五)第五類
1、尚未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之教育實習學生(舊制)。
2、已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者(新制)。
(六)第六類:刻正修習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在學師資生、學士後教育學分班之在學生。
四、114年旨揭評量簡章修正項目摘錄重點如下:
(一)第四類新制報考人自114年起須自行檢附通過教師資格考試之成績單以供查驗(簡章p.5)。
(二)新增評量開始鈴響前,不得移動鍵盤之規定(簡章p.24)。
(三)新增評量進行期間,臨時遇冷氣故障無法立即修復情形,將開啟門窗及電扇,並不涉及加分之規定(簡章p.25)。
(四)修訂因故缺考作業規定,倘因傷病住院、分娩或身體不適檢附之就醫證明文件,評量當日須為就醫日期或醫囑載明休養期間(簡章p.27)。
五、該評量為電腦化適性測驗,囿於試場座位限制,如報名人數超出名額,除報考資格第一類及第二類之錄取順位位階相同,皆為最優先錄取外,其餘依第三類至第六類之順位序錄取。
六、學科知能評量結果教育部將提供予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及轄屬國民小學辦理教師甄選時參採使用。
七、詳細資訊請至https://tl-assessment.edu.tw/查詢,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師專業能力測驗中心,電話:(04)2218-3651。
備註:
一、105學年度(含)以後開始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師資生
(一)國小學程師資生「國文、數學、社會、自然」四個領域均須達到「基礎級」以上,若修畢學程前未達「基礎級」,各領域可持一次「待加強」檢定證明及本校師資培育中心辦理之學科知能輔導增能評量通過證明,辦理申請修畢學程。
(二)特教學程師資生「國文、數學」二個領域均須達到「基礎級」以上,若修畢學程前未達「基礎級」,各領域可持一次「待加強」檢定證明及本校師資培育中心辦理之學科知能輔導增能評量通過證明,辦理申請修畢學程。
二、113學年度(含)以後取得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修習資格之師資生(111學年度及112學年度取得師資生資格者得適用):
國小學程及特教學程師資生「國文、數學」二個領域均須達到「基礎級」以上。
三、公費生通過標準請依各縣市政府指定條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