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113學年度第2學期修畢學程課程申請,於114年3月3日至3月31日截止,逾期不受理-國立臺南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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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113學年度第2學期修畢學程課程申請,於114年3月3日至3月31日截止,逾期不受理

2025/02/27重要公告

一、預定於113學年度第2學期修畢國小、幼教、特教、中等學程且畢業之師資生,請於11433(星期一)331(星期一)提出修畢學程課程申請,逾期不受理

二、修畢申請表中,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表項目,如本學期尚在修習之課程,請於該科成績欄填上「修習中」字樣。

三、申請時,師培護照點數、實地學習時數及學科知能評量尚未完成者,可先提出申請,請務必於畢業前補齊缺漏資料,若未補齊,視同不符修畢資格,不予核發證書。

四、
師培護照點數請截圖繳交紙本,學科知能評量請提供紙本成績。
 
五、回郵信封上請書寫畢業後可以收到的地址,收件地址請務必填寫正確。
 
六、教育學系、幼兒教育學系及特殊教育學系之應屆畢業師資生,請先送所屬學系系辦審查,由所屬學系系辦統一收齊審查後送至師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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