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14年12月15日臺教師(四)字第1142603597號函辦理。
二、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資格審核及發給教師證書作業要點、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任教專業科目、技術科目及特殊科目對照表及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甄審資格對照表等相關規定,已於114年11月修正發布(可至教育部主管法規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index.aspx查詢),擴大專業及技術教師任教科目範圍至自然、科技等STEM領域,如有意願回歸教職,且為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具6年以上專業工作經驗得依各高級中等學校甄選公告參與專業及技術教師甄選。
三、提供專業及技術教師申請懶人包、QA問答及教育部於10月份調查有意願聘任專技教師之學校清冊等相關資料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