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115-1國語教學實務檢定
日期|115年10月07日 (三)
時間|具體時間將依據報名人數而定,將於審核名單公告時公布
地點|審核名單時公布
◆檢定內容注意事項:
1.演示當天禁止攜帶教具上台、不能使用電腦相關設備,中心將提供三色粉筆及空白課本教材給考生使用。
2.無須繳交教案。
3.演示時間為10分鐘,於換場時間結束後正式開始計時。第9分鐘響一聲鈴(提醒),第10分鐘響兩聲鈴。考生須講滿10分鐘,兩聲鈴響時始得結束演示並離場。
4.評分標準:教學內容及教材處理(40%) 、教學策略與技巧(40%)、班級經營與師生互動(10%)、 台風及儀態(10%)。
5.每位考生換場時間為 1 分鐘。前一位考生結束後請立即離場,由工作人員擦拭黑板;請下一位考生盡速入場就位,1 分鐘一到將響鈴宣告,並正式開始計時。
◆ 錄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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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全程參加115/09/23(115-1國語教學實務工作坊),才可報名115/10/07(115-1國語教學實務檢定)。
※ 請務必於工作坊全程出席並完成簽到退,以取得檢定之錄取資格;若當天未完成簽到,視同未參加,恕無法錄取本次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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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定當日下午中心亦同步辦理「集中實習」、「公費生」及「師獎生」座談會。有報名上述座談之同學,請務必於報名表備註欄中註記所參與之座談名稱,中心安排演示順序時將予以錯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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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名單與試教序位以師培中心網頁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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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報名後臨時因故無法參與,請最晚於活動前一日中午前來信/來電告知。
◆ 師培學習護照點數說明:
檢定通過即可登錄師培檢定時數3點。
◆ 此活動一切更動以報名系統為主,若有遇不可抗拒之因素,本中心保有修改活動辦法之權利。
主辦單位|師資培育中心
聯絡方式|張先生
分 機|1342
信 箱|cte-1@pubmail.nutn.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