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定內容注意事項:
1. 分組報到與簽到: 本檢定採分組分流簽到,考生須於各組「開始試教前 15 分鐘」完成簽到並於等候室就位;未於規定時間完成簽到者,一律視同缺考棄權,不得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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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01 ~ 07:簽到時間為 12:30 ~ 12:45(請於 12:45 前完成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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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08 ~ 13:簽到時間為 14:00 ~ 14:15(請於 14:15 前完成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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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14 ~ 15:簽到時間為 15:30 ~ 15:45(請於 15:45 前完成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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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16 ~ 21:簽到時間為 15:50 ~ 16:05(請於 16:05 前完成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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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說明】
序號 16 ~ 20為部分參與公費生說明會之同學,請同學結束後前往J209進行報到。
序號 21 為畢業生。因受限於系統權限無法於線上報名,係於期限內依規定向中心提出申請,經資格查核無誤後核定列入名單,排定於最後序位受測。
2. 試程滾動遞補機制: 為維持試場節奏,全場採滾動式推進。考生完成簽到後,得於試場周邊自主等候或準備,惟請務必隨時留意試程叫號進度。若前序位考生缺考,試程將直接向前遞補;工作人員於等候室唱名 3 次未到場者一律視同棄考,直接由後續考生遞補入場,考生不得以表定預估時間作為抗辯理由。
3. 換場與計時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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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考生換場時間為 1 分鐘。前一位考生第 10 分鐘響鈴結束後請立即離場,由工作人員擦拭黑板;工作人員隨即引導下一位考生入場就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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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時間為 10 分鐘。考生進場就位且黑板整備完成後響 1 聲鈴,正式開始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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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分鐘響 1 聲鈴(提醒剩餘 1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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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分鐘響 2 聲鈴。考生須演示至滿 10 分鐘,兩聲鈴響時始得結束演示並離場;聞鈴後請立即停止演示。
4. 試場器材規範: 演示當天禁止攜帶自製教具上台,亦不得使用任何電腦、平板等相關數位設備。中心現場提供三色粉筆及空白課本教材,考生無須繳交教案。
5. 評分標準:
教學內容及教材處理(40%)
教學策略與技巧(40%)
班級經營與師生互動(10%)
台風及儀態(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