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甄加分條件公告】111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甄試加分一覽表-國立臺南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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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加分條件公告】111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甄試加分一覽表

2022/07/12重要公告

※加分條件以各縣市簡章公告為主,以下表格為本校師培中心整理。
縣市 加分條件
新北市 1、身心障礙證明加分
2、報考體育類科(含一般體育及專長體育)加分,曾代表新北市參加全國運動會,獲前三名之獎狀
3、原住民身分加分
4、英語能力加分
5、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加分
宜蘭縣 1、代理教師服務年資加分
2、英語能力加分
3、本土語言能力能力加分
金門縣
新竹市 1、英語能力加分
苗栗縣 1、英語能力加分
2、客語中高級以上認證加分
3、取得教學卓越獎-金質獎獎狀者(五年內)
臺北市 1、服務年資加分(五年內)
2、原住民籍身分及通過族語能力認證加分
台中市 1、服務年資積分加分
2、獲得教育部師鐸獎、教學卓越金質獎或銀質獎、教育實習績優獎之楷模獎者
3、原住民語言能力認證加分
4、身心障礙者加分
5、學科知能評量達精熟級加分
基隆市
新竹縣 1、身心障礙身分加分
2、原住民身分加分
3、本土語言能力加分
4、英語能力加分
台東縣 1、原住民身分加分
2、曾擔任本縣代理教師(三年內)
3、具其他任教學科教師證書者(三年內)
4、獲得教育部師鐸獎、教學卓越金質獎或銀質獎、教育實習績優獎之楷模獎者
花蓮縣 1、服務年資積分加分
2、曾獲本縣傑出代理教師
3、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加分
4、身心障礙者加分
5、原住民身分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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