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學科知能評量由教育部委由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承辦,電子簡章訂於113年1月1日(星期一)中午12時起公告於教師專業能力測驗中心網站(https://tl-assessment.edu.tw/)。
二、113年度計辦理2梯次評量:
(一)第一梯次於113年1月8日至17日下午5時止受理網路報名,113年2月24日至3月24日進行評量。
(二)第二梯次於113年9月4日至13日下午5時止受理網路報名,113年10月26日至11月24日進行評量。
三、報考資格分為下列六類:
(一)第一類:已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者,且為公私立國民小學編制內專任教師。
(二)第二類:為符合學科知能相關培育條件之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公費生。
(三)第三類:已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
(四)第四類:
1、已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且完成教育實習,但尚未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者(舊制)。
2、已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且通過國民小學師資類科教師資格考試,但尚未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者(新制)。
(五)第五類
1、尚未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之教育實習學生(舊制)。
2、已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者(新制)。
(六)第六類:刻正修習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在學師資生、學士後教育學分班之在學生。
四、該評量為電腦化適性測驗,囿於試場座位限制,如報名人數超出名額,除報考資格第一類及第二類之錄取順位位階相同,皆為最優先錄取外,其餘依第三類至第六類之順位序錄取。
五、學科知能評量結果教育部將提供予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及轄屬國民小學辦理教師甄選時參採使用。
六、詳細資訊請至https://tl-assessment.edu.tw/查詢,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師專業能力測驗中心,電話:(04)2218-3651。
備註:
一、本校國小師資生「國文、數學、社會、自然」四個領域均須達到「基礎級」以上,若修畢學程前未達「基礎級」,各領域可持一次「待加強」檢定證明及本校師資培育中心辦理之學科知能輔導增能評量通過證明,辦理申請修畢學程。
二、特教師資生「國文、數學」二個領域均須達到「基礎級」以上,若修畢學程前未達「基礎級」,各領域可持一次「待加強」檢定證明及本校師資培育中心辦理之學科知能輔導增能評量通過證明,辦理申請修畢學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