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大學交換學生出國甄選要點 | |||
一、適用範圍 (一)為與本校簽訂合約之學校。 (二)校外機關(如教育部)之專案交流計畫,委託本校甄選者,依該專案計畫之規定辦理。如無特別規定,則依本要點辦理。 (三)如為院對院、系所對系所簽訂合約,其交換對象限定為該院系所之學生,則由各系所或各院依簽約內容或自行甄選所屬學生,如有多餘名 額時,可開放給其他院系所學生,並以主辦院系所為雙主修或輔系者優先選擇。 二、甄選條件 三、交換學生名額以當年度之公告為準。 四、報名資料 國際事務組https://oia.nutn.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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