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創跨領域學程

修業辦法

本學程需修業20學分,必修8學分,任選12學分。本校各學系學生自二年級起(轉學生自轉入第二年起)至最高規定修業年級止(不包含延長修業年限),得申請修讀本學程。學生修習學程之課程科目,至少應有9學分為不屬於學生原學系之課程。學生修習本學程,若他系有開設與學程必選修相同的科目且學分相同者,將可承認採計。

學分學程實施要點


 

教育目標

一、塑造出跨領域統整音樂、美術及表演藝術各種元素的創意和表達之能力。
二、培養出跨領域整合學校、社區與產官學資源來推動與實踐藝術展演的能力。
三、增進跨越傳統的藝術分類領域的創新跨領域藝術產業活動策劃及展演能力。
四、加強統整跨領域藝術的鑑賞能力,充實學生的國際化與在地化的藝術視野。
五、培育出能跨越傳統的展演空間,將藝術創意產業與生活和文化結合的多元整合能與溝通力。


能力指標

1.創造力:塑造出跨領域統整音樂、美術及表演藝術各種元素的創意和表達之能力。
2.表現力:培養出跨領域整合學校、社區與產官學資源來推動與實踐藝術展演的能力。
3.策劃力:增進跨越傳統的藝術分類領域的創新跨領域藝術產業活動策劃及展演能力。
4.鑑賞力:加強統整跨領域藝術的鑑賞能力,充實學生的國際化與在地化的藝術視野。
5.溝通整合力:培育出能跨越傳統的展演空間,將藝術創意產業與生活和文化結合的多元整合能與溝通力。


課程規劃

本校藝術創意產業學分學程的課程規劃的主要架構為跨領域核心課程(三系統整的跨領域課程)、跨領域基礎課程(各系的相關基礎課程,蘊含跨領域的意涵及理念)、及跨領域專業理論課程、跨領域專業實作課程(各系的相關專業課程,增加跨領域藝術的運用範圍與方式及充實實際操作與實習的經驗)四個部份。學程開設的總學分數為43個,含必修8學分,選修33學分。

課程地圖:.藝術創意產業跨領域學分學程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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