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學生

臺南大學交換學生出國甄選要點
一、適用範圍
(一)為與本校簽訂合約之學校。
(二)校外機關(如教育部)之專案交流計畫,委託本校甄選者,依該專案計畫之規定辦理。如無特別規定,則依本要點辦理。
(三)如為院對院、系所對系所簽訂合約,其交換對象限定為該院系所之學生,則由各系所或各院依簽約內容或自行甄選所屬學生,如有多餘名
額時,可開放給其他院系所學生,並以主辦院系所為雙主修或輔系者優先選擇。二、甄選條件
(一)出國就讀時,為大二以上之本校在學學生,且未曾參加交換計畫者為限。
(二) 外語能力優良及符合交換學校之要求者。
(三) 學業、操行成績優良或有特殊表現。
(四) 積極參與社會公益、社團活動及國際交流活動。三、交換學生名額以當年度之公告為準。四、報名資料
(一)申請書(如附件一)
(二)本校中、英文歷年成績單正本
(三)符合交換學校要求有效期限內之該國語言測驗成績證明文件
(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學生證證反面影本
(五)教授英文推薦函兩封
(六)中文進修計畫書
(七)保證書(如附件二)
(八)家長同意書;在職生另附機關主管同意書
(九)交換學校要求之資料
(十)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國際事務組https://oia.nutn.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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