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班

修業辦法

戲劇創作與應用學系碩士班需修畢至少33學分(不含論文課程),並通過論文口試,依規定繳交論文,方得畢業。修業期限為一年至四年。

106-108學年度入學學生修業要點

方案碩士論文之規則與辦法

110學年度入學學生修業要點

111學年度入學學生修業要點


 

教育目標

.培養戲劇應用於社會的研究人才。
.提昇戲劇教育工作者的研究和論述能力。
.培養跨領域、跨文化戲劇的研究人才。
.培養具備在地與國際視野的戲劇研究人才。


能力指標

.具備戲劇應用於學校之設計、研究與論述之能力。
.具備戲劇應用於社區之設計、研究與論述之能力。
.具備在地或多元戲劇/劇場之批判、研究與論述之能力。
.主動參與國內外學術研討,具備在地與國際視野。


課程規劃

本系碩士班課程包含戲劇/劇場基礎課程和戲劇應用核心課程,分為戲劇/劇場研究、研究方法、戲劇應用於學校與戲劇應用於社區等領域,各領域包含一門必修課程: 戲劇專題研討(4學分),研究方法(3學分),戲劇教育專題(3學分),應用戲劇專題(3學分)。


課程架構下載

方案碩士論文之規則與辦法

109-111課程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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